儋州市第六中学2026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国家及海南省对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的号召,有效推进我2026年度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教育公平,提升教育品质,推动义务教育向优质均衡方向发展,我校依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

(二)严格遵守招生计划,防止大班额现象,保障教育质量原则。

(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

二、招生对象

七年级:招收 2026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三、招生范围

1.和庆镇片区学生

2.那大镇美扶村委会、美拥村、兰优村、英鸣小学、解放村、美扶村、美扶农场、澳门街、谭乐村、六扶村、平地村、华地、美扶安置区、东兴大街以东的所有住户。  

四、招生办法

(一)招生方式

儋州市第六中学实行划片入学的方式招生(申请入学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抽签或电脑摇号的方式分流)。

(二)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67月289:00至8412:00。

1)学生(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里用手机在微信中搜索并关注“儋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后点击“教育服务”菜单或登录海易办APP、或在微信/支付宝登录海易办小程序后,进入首页依次点击教育学位申请”、选择“儋州”,根据申请材料选择“那大城区”中小学学位申请进行报名。

2)学生(或监护人)认真阅读报名“申请指南”,选报本人所属划片区域内的公办学校,或者选报民办学校(民办学校不划分片区),正确选择本人所属类别(分五个类别登记),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出生证、住房等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上传。

3)学生(或监护人)提交报名信息后仍需用手机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学校的审核意见,如报名信息被学校退回请及时查看退回的具体原因,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相关材料后重新提交。

8412:00,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 

4)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平台申请学位的,视为放弃那大城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因特殊情况错过登记的那大城区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89:00至19日12:00通过“海易办”网上申请学位(参照上述第1点申请方式),如学校学位已满,由学校上报市教育局视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学校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84日至8月21

学生监护人要在8月209:00前补充完整相应的材料,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请儋州市那大城区的学位。申请人填报的入学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租赁证、社保、水电等信息。学校按照比对核验结果,对入学信息进行审核。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学校在系统给出明确审核意见,监护人补充完善材料后,学校对补充材料再次进行审核。个别信息确需线下核实的,学校可组织人员到相关职能部门查询或通知监护人持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学校进行核验。

3.学校入户调查核实时间:20268月10日至8月20日。

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学校、社区等单位组织人员到学生住地进行实地核查。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就读。

4.入学名单公示时间:20268月下旬。

入学名单于开学前公示于校门公示栏,学校将分时段、分批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避免人员聚集。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到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注册,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三)报名材料

1.那大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条件及报名登记时需提供的材料。                                      

第一类:父母及本人有那大城区户籍同时直系亲属在划片区域内有固定房产的入学对象。有多处房产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准。

(1)子女随父母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①房产证;②市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单位盖章,20258月31日前入住,下同);③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政府已交付回迁安置房的,以回迁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⑤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且父母及本人在那大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本款①②③④⑤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3)父母名下的近三个月水电缴费清单。

第二类:属本市非那大城区户籍,直系亲属在那大城区有自建(购)房并常住的入学对象。有多处住房的,以实际居住地房产为准。

(1)子女随父母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

(2)①房产证;②市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有居委会主任签名、盖章,20258月31日前入住,下同);③集资房证明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属征地拆迁安置户的,持市相关部门或镇政府出具的有效证明;政府已交付回迁安置房的,以回迁安置房所在片区学校入学;⑤属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主要领导签名、单位盖章)及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且父母及本人在那大城区无第二处房产无第二处住所。(本款①②③④⑤仅需提供其中一项);

(3)父母名下的近六个月水电缴费清单。

第三类:有那大城区户籍但直系亲属没有固定房产的入学对象。

(1)子女随父母的常住户口簿(含子女与父母随祖辈直系亲属同户口簿,20258月31 日前迁入);

(2)房屋租赁合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即20258月31日前入住);

(3)提供市房管部门出具的父亲及母亲无房产证明。

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与居住片区是同一所学校的,在该校就读;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与居住片区不是同一所学校的,在户籍地址所在地片区学校(不含只招收第一类或第一、第二类的学校)就读,父母名下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的在廉租房、公租房片区学校就读。

第四类:非本市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随迁子女的父母必须在那大城区经商、务工(以居住证、养老保险、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等为主要依据)。

(1)子女随父母户口簿;

(2)居住证(20262月28日前发证,子女及父母所持居住证件上的居住地址应与其实际居住地址一致,且在划片区域内);

(3)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区务工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有主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的复印件),如属自谋职业的,需提交市场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4)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6个月)。社保清单打印可通过“就近办”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网点打印,也可以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

第五类:属本市非那大城区户籍,父母在那大城区租赁房屋居住并经商、务工的子女。

要求:一是租赁的房屋应是子女与父母在那大城区的唯一居住地,且持续居住时间满一年(即20258月31日前入住);二是父母(或父母一方)须在那大城区内经商、务工(以营业执照、劳动合同、有效租赁合同等为依据),并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养老保险。

(1)子女随父母的常住户口簿;

(2)父母(或父母一方)在那大城区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及其工资发放清单(有主要负责人签名及盖章);

(3)提供双方有效的租赁房屋合同和辖区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居住时间满一年,即20258月31日前入住); 

(4)父母(或父母一方)购买那大城区从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清单(需在报名前连续缴费购买满12个月)。社保清单打印可通过“就近办”社保医保便民服务网点打印,也可以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查询打印。                        

(四)招生入学  

1.招生顺序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第四类→第五类。

2.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入学;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超过计划数,第二类学生采取抽签或随机摇号方式或者统筹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继续招收其第三类学生;招收第一、第二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将不再招收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在其登记的第三类及以下类别的学生采取抽签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

3.学校招收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不得擅自招收第四、第五类学生,其剩余的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他学校未能解决的第三类学生。

4.所有学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结束后再进行第四、第五类学生的招生入学工作。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还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则继续依次招收其片区的第四、五类学生(第四、第五类学生数量超出剩余招生计划的,则采取抽签或随机摇号方式解决);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学生后招生计划已满的学校,其第四、五类学生由市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依次统筹安排到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学校就读;不服从安排的第四类和第五类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5.学生(或监护人)在报名、登记及提交报名材料时提供虚假信息、材料,弄虚作假的,学校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并将虚假材料报送当事人工作单位及移交公安等部门查处。

6.房屋规划用途应为民用住宅。商城、商场、酒店、铺面、作坊、工厂、仓库、写字楼等加工、营业场所、商住等不作为居住地申请划片入学。 

五、工作要求 

(一)专业培训:招生团队需接受专业培训,确保招生政策理解到位,流程执行规范。  

(二)严格保密: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保护新生个人信息

(三)规范操作:确保招生流程的标准化、透明化,维护招生工作的公正性。

(四)热情服务:对家长和学生提供耐心细致的咨询服务,展现学校的专业与关怀

(五)持续改进:招生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听取意见,不断完善招生机制,提高效率。

(六)集体决策:遇复杂问题或争议,由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策,确保招生公正,避免个人主观影响。

招生咨询电话:0898-23368686(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